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为1800元。[查看更多]
本市亡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办法》规定的丧葬补贴:(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二...[查看更多]
具有本市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申领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查看更多]
殡葬服务单位完成节地生态安葬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查看更多]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1.逝者为天津市户籍;2.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3.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查看更多]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具。[查看更多]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发放对象为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查看更多]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中所称的节地生态安葬是指在对逝者的安葬过程中,采取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安葬方式,包括...[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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