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特困...[查看更多]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查看更多]
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3元。[查看更多]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以下情形: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家庭;2.家庭人均拥有货币财产总额,包括现金、存款...[查看更多]
需要审核子女的家庭经济状况。老人申请低保待遇,需要核算子女赡养能力。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赡养能力,被供养人家庭一...[查看更多]
享受民政部门救助的家庭,财产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家庭人均拥有货币财产总额,包括现金、存款、理财产品、有价...[查看更多]
对男55周岁(不含)、女45周岁(不含)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非在职人员,其收入核定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对男55周岁(含)、女45周岁(含)以上,具备劳动能...[查看更多]
工资性收入主要依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信息查询结果,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凭证或银行发放记录计算收入,也可通过调查就业和劳动报酬以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个人所...[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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