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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5-05-09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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