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民政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优化老年产品用品供需衔接,激发银发经济新动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要求,现就全市范围组织实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对全市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及服务提供优惠政策,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激发银发经济活力。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天津市域范围内常住,且自申请之日起年满60周岁的老年消费者及家庭,订单收货(装修改造)地址应在天津市域范围内。补贴申领自本市活动启动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补贴标准:老年人家庭自付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每户(每处房产)5000元。
三、补贴原则
(一)自愿自主。尊重老年人及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监控。同一处老年人居住房产对应购置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类产品,本年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老年人购买不同居家适老化产品(非服务类),本年度可分次申请补贴;多名老年人共用同一处房产申请补贴上限累计不超过5000元。
(二)优惠立减。老年人及家庭签订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合同或服务合同后,只需按照补贴比例和金额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即可享受补贴立减优惠。同一老年人购买同一产品(产品包)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本市开展的家装厨卫等同类产品“焕新”活动可以就高选择,但不可重复享受补贴;超出补贴目录范围产品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服务商及补贴产品遴选方式
(一)市民政局牵头制定《天津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附件2);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取参加适老化改造产品服务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具备一体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且在本市具有服务能力的老年产品用品类、适老化改造服务类、科技类及服务类企业参与“焕新”活动,提升服务质效。
(二)各区民政局与落地本区的服务商签订合作协议,并指导其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三)参与居家适老化产品补贴活动的服务商负责按照建议目录优选参与活动产品,可采取单个产品、产品包或改造服务等方式优化组合,形成改造方案,产品目录在市民政局备案。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录入补贴平台后方可参与活动,并执行最高限价。服务商应将产品名录及价格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五、补贴申报流程
(一)申请购置。老年人及家庭在平台上传相应资料后提交补贴资格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民政部门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生成申购码,用作购买凭证。
(二)对接需求。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的老年人家庭可通过平台在公布的服务商中自主选择,并确定产品,或直接在线下门店确定。服务商在收到平台需求信息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服务需求,提出送装或改造方案,方案经双方确认并签订合同及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告知书或老年人购买居家适老化产品申请告知书后方可实施。服务商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适老化产品的交付和改造服务工作。
(三)服务验收。老年人家庭改造服务完成后首先完成自主质量验收,经确认合格后,由服务商向房产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出完工申请并上传相应资料及申领补贴告知书。
(四)审核拨付。区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后提交市民政局复核,经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对服务商进行资金使用核验并结算,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年度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活动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管理,各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市民政部门定期汇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加强补贴资金完成率调度。各区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新媒体和线下渠道发布相关信息,推动适老化产品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做好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要加强改造对象摸底,通过市场化手段动员引导老年人家庭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审核监管。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资格和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监管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及时发放。要加强与商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衔接,做好数据共享对比,防止补贴重复申领。要强化参与补贴商品管理,组织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未遵循市级清单目录涉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活动,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焕新”活动期内,要适时对补贴对象资格、服务商资格、发票和支付凭证开展实地抽查,原则上区级抽查比例不低于3%,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0.3%。
(三)明确工作时序。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作为,抓好抓实各个环节的工作。原则上将在2025年8月底前确定产品入围清单及采购服务企业名单,指导服务商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改造服务,并尽快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附件: 1. 2025年天津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活动细则
2. 天津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
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