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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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2-0009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主    题 :
民政\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压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积极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2022年7月至8月。

    三、整治重点

    通过“回头看”持续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提供中介服务的不合理收费;16.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各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关于“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规定要求和本通知确定的整治重点,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2021年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对2022年新设立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所有行业协会商会实现应查尽查,所有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实现应改尽改。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民政、发展改革、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部门,切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对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进行“回头看”,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各区民政部门要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规范化水平。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办《通知》关于“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整改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国办《通知》关于“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要求,推动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涉及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加强成本审核,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

    (三)对“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各区民政部门要持续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动研究各类收费缓缴的具体安排,力所能及地为支持助企纾困和稳岗贡献力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帮助会员企业争取国家各方面政策措施支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动员本行业本领域内的金融机构、自然垄断企业和平台型企业等会员主动向其他市场主体合理让利;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在减免和降低收费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项目含金量,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行“回头看”,持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各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大违规收费监管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收费监管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事先预防效果,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收费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进一步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持续推动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开展自查自纠。请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要调整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方式,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会费应设立专账管理,向会员公布年度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会费不得重复收取,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向同一家会员企业分别收取会费。2021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已结合2021年度年报工作,在年报系统中填报《社会团体收费自查表》完成自查自纠;2021年7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2022年有新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业协会商会和2022年有减免、降低、缓缴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涉及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整治重点,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2022年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如实填写《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1),8月2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表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管处邮箱。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动研究各类收费缓缴的具体安排,力所能及地为支持助企纾困和稳岗贡献力量。

    (三)加强抽查检查。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抽查检查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存在信访举报、舆情信息以及以往年度存在不规范收费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对抽查检查存在“回头看”16条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乱收费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整改规范、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监管力度,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市民政局将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通知》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抽取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发挥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全面总结2021年工作成绩和经验基础上,统筹安排好2022年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要将该“回头看”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治,确保通过“回头看”实现2022年度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以及各地工作安排、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营造“回头看”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于8月25日前,对本部门2022年度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委要在各区报送工作情况基础上,结合本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送市民政局汇总。各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附件:1.2022年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2.  区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张瑞娟  23513595

            电子邮箱:smzjshzzjgc@tj.gov.cn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黄颖  23142226

            电子邮箱:sfzggwsfc@tj.gov.cn

            市市场监管委联系人及电话:刘斐然  23529141

            电子邮箱:scjgjgjdjcc@ 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