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
二、《通知》的内容
《通知》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压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积极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为时间安排,“回头看”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7月至8月。
第三部分为整治重点,“回头看”工作重点对16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各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2021年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对2022年新设立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对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进行“回头看”,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各区民政部门要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对“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各区民政部门要持续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动研究各类收费缓缴的具体安排,力所能及地为支持助企纾困和稳岗贡献力量。四是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行“回头看”,持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各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收费监管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进一步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持续推动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
第五部分为方法步骤,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2021年度年报工作,在年报系统中填报《社会团体收费自查表》;2021年7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2022年有新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业协会商会和2022年有减免、降低、缓缴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涉及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整治重点,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2022年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如实填写《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8月2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表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管处邮箱。三是加强抽查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抽查检查工作。重点抽查检查存在信访举报、舆情信息以及以往年度存在不规范收费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格局。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回头看”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六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于8月25日前,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委形成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送市民政局汇总。
附件为2022年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各区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