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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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推动执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持续打造亲商安商优质服务环境若干措施》《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旨在引导和促进民政监管对象自觉守法、主动纠错,激发社会活力,体现法治的温度与柔性。

二、主要内容

核心要义:绝非“一放了之”,而是“包容审慎、教罚结合”

本次发布的《清单》绝非简单的“不罚”或“放任”,其核心在于贯彻“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清单》明确划定了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边界和条件,重点聚焦于那些情节显著轻微、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

政策目标:明确适用情形,引导自觉守法

“免罚清单”明确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志愿服务组织、福利彩票代销、社会福利机构控烟及界桩界碑管理等7个业务领域中常见的轻微违法违规情形。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确保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行为给予必要的容错空间,鼓励当事人主动自查、及时整改。

此项政策,通过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力求在捍卫法律尊严的同时,传递民政执法温度,推动我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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