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19年,民政部印发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监管日益强化,为落实好民政部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市民政局在参考其他省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示范文书。
二、制定该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文书对照民政部管理办法要求,详细列举了需要将相关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有关告知文书、决定文书、函告文书等,对于民政部门规范有序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文件逐一列举了联合惩戒工作中需要应用的12份文书,主要包括告知书、申辩书、答复书、决定书、函告书、申请表等,适用于落实民政部办法中关于列入、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有关要求。
四、为保障该文件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区民政局、市局有关职能处室的工作意见,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同时,为保障文件合法性,一并提请法制部门进行了审查,未提出修改意见。
五、此次修订该文件与之前的政策有哪些不同?
答:本文件不涉及修订之前政策。
六、关键词解释
答:本文件无需要解释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