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民政部等15部门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民发〔2023〕6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市民政局等15部门制发了《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津民发〔2024〕3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的总体目标,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方案》重点实施精神素养、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5大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任务是深入践行“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工作目标和“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工作方法,顺应新时代儿童身心发展特征,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需求,筑牢基层基础,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包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强化监护职责落实。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强化政府兜底监护。开展摸底走访建档。强化救助保障服务。提升教育帮扶能力。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加强网络保护工作。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数字化建设等任务。
三、《方案》的阶段安排
(一)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底部署启动;
(二)2024年3月至2025年11月底重点推进;
(三)2025年12月至2026年10月巩固提升。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相关部门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