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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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措施》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我市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点两年多来,通过规范老人家食堂的运营管理,使老年人用餐更加安全、放心,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科学合理地优化布局,调整配餐规模和服务网点,城区达到了全覆盖,逐步向农村地区扩展;通过补贴政策,吸引了一批优质的助餐服务主体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当中,我市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两年来,共发生老年人助餐补贴120万余人次,根据2021年10月统计数据,我市共有老人家食堂1701个,其中一级老人家食堂204个,二级老人家食堂1497个。


结合我市老年人助餐试点经验、市审计局政策追踪审计反馈的意见及2021年老人家食堂评估结果,我们对全市老年人助餐做了问卷调查,并实地查看河西区宾西楼、富民里老人家食堂,和有关部门、部门区民政局座谈。依据《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我局起草了《关于完善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天津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市普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天津市民政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92.66分,评价等级为“优”。在肯定我市老年人助餐工作的同时提出,应合理调整助餐政策,在财政资金许可的条件下,适当降低享受政策的年龄限定,增设周末及早晚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差别化就餐需求等建议。


    二、《措施》有哪些政策调整?

一是调整享受补贴时间。给予每餐3元的助餐补贴,由每天1次,每周5次,限午餐,限工作日,调整为:每天享受1次,每周5次,限午餐或晚餐,不限工作日。

二是调整套餐标准。老人家食堂标准套餐指导价格为13元,由上下浮动不应超过30%,调整为:上下浮动不应超过50%。


三、转发《措施》提出哪些要求?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各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动基层工作人员进家入户,大力宣传我市老年人助餐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进一步扩大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居家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养老服务政策的民生红利。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各区自建系统要与市级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健全定期更新老人家食堂地图机制,各区要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老人家食堂更新信息报送市民政局,依托天津民政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老人家食堂地图。

三是规范老年人助餐补贴发放。各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助餐补贴发生量,定期为老人家食堂发放老年人助餐补贴,待全年决算确定具体补贴金额后一并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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