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
二、《通知》的内容
《通知》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通过自查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优化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部分为时间安排,自查抽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7月至12月。
第三部分为工作重点,自查抽查工作重点查找15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
第四部分为相关要求,一是各(原)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要自觉接受原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和监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得以脱钩为由不服从原业务主管单位管理。二是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对照本次自查抽查工作重点,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2020年9月30日之前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2020年度年报工作,在年报系统中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2020年9月30日之后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8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三是各(原)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前期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重点自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四是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各(原)业务主管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部署开展抽查检查。五是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本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附件为2020年9月30日前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名单、2020年10月1日后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名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