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背景和目的?
答: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二是《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卫生健康委 天津银保监局 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规〔2020〕8号,以下简称《改造方案》)要求,2025年前,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对象中的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家庭等。三是《2020年天津市民政工作要点》要求继续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问:相比去年,今年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工作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将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和残疾老年人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二是市财政给予各区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所有(7类)基础类改造项目,比去年扩大了覆盖面。
问:失能老年人是如何定义的?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老年人,是指根据《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津民发〔2017〕8号)中经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确定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二是低保和低收入的失能老年人,是指现行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对象。
问:老年人如何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
答:按照《改造方案》要求,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或亲属代为申请。填写《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①老年人、代办人的身份、户籍信息;②申请资质信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等);③改造居所信息(如房产信息等)。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可采取主动上门方式完成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