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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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社会团体和市属社会服务机构2019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切实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撑,全面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放管服”改革,围绕创新方式方法、简化年检手续、灵活安排调整、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中试行年度报告制度。2019年开展的市级社会团体试行年报制度改革试点,减少了结论性盖章环节,通过社会组织承诺制、登记管理机关公示制、涉事社会组织函告制及监管信息共享制,发挥了综合监管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4月,我局上报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试行市属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制度的报告》得到分管市领导的同意。

二、《通知》的内容

《通知》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界定了参与年报的社会组织范围为2019年9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第二部分为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报的在线填报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

第三部分为报送程序,非慈善组织类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需要网上填报、会计事务所年报审计、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备案三个环节完成年报工作,慈善组织年报需要按照民政部慈善司要求在“慈善中国”网站填报。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针对社会组织年报质量、监管执法、抽查检查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五部分为注意事项,包括新的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中,社会组织的账号、密码,答疑咨询联系方式等。

附件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审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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