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社管函〔2020〕5号)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撑,全面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放管服”改革,围绕创新方式方法、简化年检手续、灵活安排调整、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经研究,决定扩大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范围,在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中开展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在2019年9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报送时间
本年度将全面启用新系统进行信息报送,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工作。
三、报送程序
(一)网上填报流程。参加年度报告网上填报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陆市民政局网站(http://mz.tj.gov.cn/),点击专题报道栏的“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政务办事大厅-年检年报”进入管理系统,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并在网上提交公示,不再需要向民政部门报送纸质年度工作报告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外,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可以自主选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年度财务工作进行年报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模板(见附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我局取得审计数据上传账号,负责年报审计数据在年报系统的上传工作。
(三)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备案。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在网上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将通过新系统同步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备案。
(四)慈善组织年报信息报送。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按照民政部要求通过“慈善中国”网站(cishan.chinanpo.gov.cn)进行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填报公示
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要如实填报年度报告,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时限要求在线报送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后,民政部门通过信息平台、互联网和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二)监督管理
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备案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发现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监管建议或执法要求。
(三)抽查检查
民政部门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抽查工作等方式,对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抽查,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同时根据年度报告公示后的社会举报线索进行受理开展调查。
对逾期报送年度报告和举报问题查实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政部门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制度,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异常名录”;对发现填报的年度报告书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民政部门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制度,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系统登录
年报登录用户名为社会组织中文名称全称,初始密码为“yUfaXGFk”,请各填报人登陆后及时修改密码。
(二)业务咨询
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在参加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填报系统故障咨询:18602245205
2.会计师事务所账号取得:
将营业执照正本图片、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社会组织服务处muruixin10@tj.gov.cn邮箱,联系电话:23355183。
3.社会组织监管处咨询电话:
市属社会团体咨询:23513590、23513595
市属社会服务机构:23350968
(三)工作QQ群
为方便各社会组织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我局建立了工作QQ群,申请入群时请注明社会组织名称:
市属社会团体群号码为237826531
市属社会服务机构群号码为486267612
附件:
2020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