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3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对此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地民政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协同,压实责任。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出台了我市的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二、文件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工作、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其中:
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牢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切实做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帮尽帮”,确保全市困难群众携手同心奔小康。
主要工作部分,具体明确了6项举措,一是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发现和预警机制,继续压实乡镇、街道兜底保障基层责任,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求助渠道,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及时修订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建立实施低保渐退制度,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三是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标准与程序,规范委托照料服务行为和服务标准,明确特困人员监管职责与分工。四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我市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平台。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按照“逐户逐人不漏,解决兜底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责任,进一步简化审批工作流程,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核定家庭收入时每月扣减务工成本500元,直至疫情结束。六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兜底扶贫的作用,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帮扶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帮扶需求信息对接机制。
进度安排部分,主要是根据国家部委整体部署,对我市具体行动进行安排,从2020年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明确任务,监测摸底、比对排查,政策落实、应兜尽兜和查漏补缺、巩固深化4个阶段,通过倒排工期,督促各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
工作要求部分,明确各区民政、财政、帮扶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完成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同时,为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将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三、 突出重点
这次行动方案别以往不同之处,更加突出加强了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更新完善了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分类动态管理,实现数据动态更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