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17:03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完善社会组织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的要求,拟制了《天津市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本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的制定,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问题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5〕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规范和确定了投诉举报的受理部门,制定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的一般程序,对投诉举报范围和方式及处理结果反馈都作出了明确说明。
本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发布,为社会监督社会组织合法开展活动,及时发现、受理、查处涉及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树立登记管理机关良好执法形象,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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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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