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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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
政策原文:

  一、政策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居住条件与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旧楼区长效管理日也逐渐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旧楼区居民的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不断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打造因地制宜、综合施治、监管到位、防治结合的工作格局,创造舒适宜居的旧楼区环境,不断提高全市美丽社区建设水平。

  二、政策的主要作用?

  通过明确旧楼区长效管理范围、规范旧楼区接管程序、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建立旧楼区退出机制,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对我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推动街、镇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提升我市旧楼区长效管理水平,促进旧楼区人居环境的提升。三、民政部门在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和应发挥的作用?

  市民政局在年初制定、印发年度考核计划,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年内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全覆盖的考核、复验和抽查工作;每月向各区通报考核成绩,并抄送各区区委、区政府;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向市财政局申请旧楼区长效管理市级财政补贴,保障各区长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对管理薄弱的街、镇开展调研推动,现场指导问题的解决。区民政局应参照本文件有关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区级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四、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经市统一提升改造并验收合格移交属地长效管理,且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旧楼区。

  天津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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