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5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5
四、支出决算表 5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5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5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2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天津市民政局直属的经费自理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在天津市辖区内发行销售中国福利彩票。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内设7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部、财务部、技术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市场开发部和业务开发部;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0,984,471.88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468,630.11元,增长97.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收入总计的年初结转结余填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度支出总计填报时包含年末非财结转和结余项,而2022年度只包含当年使用的非财结转和结余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8,328,961.3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909,281.37元,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销量增加,销售机构业务费相应增加,使用中央调控资金减少,自有资金收入减少。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06,798.04元,占89.76%;其他收入8,022,163.28元,占1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948,621.7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857,960.84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调控资金比去年减少,使用自有资金安排支出比去年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18,450,445.01元,占20.74%;项目支出70,498,176.73元,占79.2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0,306,798.0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12,622.79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销量增加,销售系统运行和服务费增加2,377,409.02元,广告费增加1,000,000元,印制费增加800,000元,销售场所管理服务费增加1,925,018.82元,新增加项目为销售渠道服务费2,700,000元,减少项目为2022年区县管理站房租1,452,30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70,306,798.04元,支出70,306,798.0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2,622.79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销量增加,销售系统运行和服务费增加2,377,409.02元,广告费增加1,000,000元,印制费增加800,000元,销售场所管理服务费增加1,925,018.82元,新增加项目为销售渠道服务费2,700,000元,减少项目为2022年区县管理站房租1,452,306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64,6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679,6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464,6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464,6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后勤服务用车、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已对15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5个已开展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10个按照局统一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涉及金额74561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