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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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3-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23〕4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于2023年5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局。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基金会,市民政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天津市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2023年2月23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王帅、胡尚旭;联系电话:233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