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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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延长《天津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若干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1-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规〔2020〕5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各区民政局:

根据社会组织领域政策改革情况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现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津民发〔2017〕4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