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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函〔2016〕35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好困难群体就医报销问题,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商请增加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函》(津民函〔2015〕92号),经研究,同意增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等10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市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服务机构。
请做好相应衔接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