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对《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4年施行),进一步规范慈善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市民政局在《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津民规〔2023〕5号)的基础上,仅对慈善领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其他领域裁量基准不变,修订形成了《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对修订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天津市民政局。
1.起止时间: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
2.电子邮箱:smzjzfjcdd@tj.gov.cn
3.邮件请注明“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联系方式。
4. 《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津民规〔2023〕5号)
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一、背景介绍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改,并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慈善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津民规〔2023〕5号)的基础上,仅对慈善领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其他领域裁量基准不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内容框架
修订后的《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共二十二条,附件九十三条,包括社会组织、慈善、志愿服务组织、行政区域界线、殡葬、养老机构、控烟、彩票共八个执法领域,其中新修订的慈善领域裁量基准是与北京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3日在天津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针对文件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