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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对《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4年施行),进一步规范慈善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市民政局在《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津民规〔2023〕5号)的基础上,仅对慈善领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其他领域裁量基准不变,修订形成了《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对修订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天津市民政局。

1.起止时间: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

2.电子邮箱:smzjzfjcdd@tj.gov.cn

3.邮件请注明“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联系方式。

4. 《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津民规〔2023〕5号)

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草案正文

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

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docx


背景介绍

一、背景介绍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改,并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慈善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津民规〔2023〕5号)的基础上,仅对慈善领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其他领域裁量基准不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内容框架

修订后的《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共二十二条,附件九十三条,包括社会组织、慈善、志愿服务组织、行政区域界线、殡葬、养老机构、控烟、彩票共八个执法领域,其中新修订的慈善领域裁量基准是与北京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3日在天津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针对文件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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