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 ,天津市民政局对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了2023年度检查,现分批次对2023年度检查拟定年检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天津市民政局反馈。
电话:23350968、23513590、23513595、23355193
传真:23513595
电子邮箱:smzjshzzjgc@tj.gov.cn
附件: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名单(第
一批)
天津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