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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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4-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24〕5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填报的数据应与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衔接一致,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局(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请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我局)。

二、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

通过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党建考评结果、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等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社会组织网上填报图示

      3.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