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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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落实 《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1-0004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办发〔2021〕1号
主    题 :
民政\养老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市局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文号)、《市老龄办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津老工委办发〔2020〕1号)、《市发改委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发改社会〔2020〕404号),推动解决老年人在民政服务领域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重,聚焦民政服务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传统服务工作流程,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同时在民政服务领域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中,建立保留传统服务途径的长效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更便利、更有温度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结合疫情防控部署,进一步组织、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因地制宜为疫情防控中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加快统筹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年度建设任务,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为老服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各区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进一步建立完善特困、空巢、独居、留守等重点老年人群体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机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必要帮扶。(责任分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养老服务处、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二)推动公共服务及设施便利化,方便老年人办事。

1.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涉及老年人的各项民政公共服务事项,要确保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没有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应立即设置;已经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优化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分工:市民政局承担公共服务事项部门、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2.加强民政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婚姻办事大厅、社会组织办事大厅、残疾人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有效提升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能力。(责任分工:市民政局业务部门、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3.优化民政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配合政务服务部门,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提升涉及老年人的民政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加快推进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在我市落地,在相关民政信息化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和使用习惯,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民政领域政务服务。(责任分工:政务服务处、网信办、市民政局承担公共服务事项部门、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三)为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应用提供帮助。

1.推动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配合工信部门,做好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等工作,指导各区完善老年人助餐移动互联网应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提高智能产品的适老性。(责任分工:养老服务处、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2.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积极推动民政门户网站、客户端等适老化改造,围绕老年人获取信息的需求,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


(责任分工:网信办、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3.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设备应用培训和教育。积极引导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宣传与培训,帮助老年人更好运用智能技术;指导养老服务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年人智能化技术设备应用教育内容,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使用相关智能技术提供协助,尤其是因疫情防控不便探视时,要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帮助老年人联系家人。(责任分工:养老服务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事业处、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四)指导民政系统所办医疗机构落实就医便利服务要求。

指导民政系统举办的精神病医院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的相关措施要求,多渠道保障老年患者便利获得相关医疗服务权益。(责任分工:事业处、各区民政局,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各区民政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解决老年人在民政服务领域遇到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组织实施,努力在解决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问题上见到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立查立改。市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本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民政服务机构的

督促指导,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改正因智能技术应用影响老年人获取民政服务的做法,逐步完善现行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市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各区民政局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做好正面宣传,向社会广泛介绍民政服务领域智能服务和传统服务并举的具体内容,消除老年人享受民政公共服务的智能技术困扰,营造良好为老服务舆论氛围。



2021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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