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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办发〔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日,为了让老年人更好地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20〕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办公室制定了《通知》,提出了解决我市老年人在民政服务领域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各区、市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传统服务工作流程,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和信息时代合法权益。

二、目标原则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重的原则,聚焦民政服务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传统服务工作流程,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同时在民政服务领域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中,建立保留传统服务途径的长效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更便利、更有温度的服务。

三、工作任务

《通知》聚焦我市民政服务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四大项七小项工作任务。

一是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进一步组织城乡社区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为疫情防控中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加快统筹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年度建设任务,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为老服务;配合各区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进一步建立完善特困、空巢、独居、留守等重点老年人群体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机制。

二是推动公共服务及设施便利化,方便老年人办事。涉及老年人的各项民政公共服务事项,要确保保留线下办理渠道;积极推动民政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配合市政务服务部门,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民政领域政务服务。

三是为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应用提供帮助。配合工信部门,做好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等工作,推动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积极推动民政门户网站、客户端等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指导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使用相关智能技术提供协助。

四是指导民政系统所办医疗机构落实就医便利服务要求。指导民政系统举办的精神病福利院、精神病医院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的相关措施要求,多渠道保障老年患者便利获得相关医疗服务权益。

四、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各区民政局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本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民政服务机构的督促指导,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开展全面自查,逐步完善现行政策。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做好正面宣传,消除老年人享受民政公共服务的智能技术困扰,营造良好为老服务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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