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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老龄办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老龄办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解读如下:

问:出台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8〕40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2017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水平。

问: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8年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基础性指标中,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升,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完成第三批养老院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基本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在养老机构得到普遍执行,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问: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共6项重点任务:一是继续巩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二是全面落实《基本规范》,三是加强政策落地,四是加强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五是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六是加强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监管。

问: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步骤安排是什么?

答:共分4个阶段:

一是传达部署阶段(5月上旬前)。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和2018年国务院和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等要求,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对照目标,理清思路;健全组织,压实责任;普查调研,制定方案;集中动员,部署落实。

二是培训提高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选派有关人员参加民政部组织的专项培训;市、区两级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专项推广培训和《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填报业务骨干集训,加强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变化动态监测,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于6月底前更新数据和安全管理相关信息;继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推广交流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视情组织实地参观学习和相互对检。

三是再核查再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参照2017年“一院一策”整治方案,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各区再次组织对辖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性指标逐一核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整治计划,督导养老机构全面整改落实。10月底前,各区完成再整治目标,辖区各类养老机构115项基础性指标中,基础性指标合格率达到70%以上,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年底)。全面总结再核查再整治成效,督促年内基础性指标新达标的养老机构办理设立许可等手续;完成第二轮数据核查更新;总结上报年度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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