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民政局秉持“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理念,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满足老年人实际养老需求出发,着力于政策引领、体系支撑、市场驱动、行业管理、试点示范,多路径探索破解大城市养老难问题,使“津牌养老”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01 聚焦民生重点 强化体系支撑
一是顺民意,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通过补老人和补企业并举的“双补贴”方式,推动开设一级老人家食堂15家,二级老人家食堂98家,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同时,还设置了小份餐、半份餐、公益餐,全年为80周岁以上享受助餐的老年人累计提供服务2.2万人次。二是兜底线,建立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机制。区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优抚对象等7类老年人,按照轻、中、重度等级每人每月给予200、400、600元现金补贴,1206名老年人受益。三是保基本,在全市率先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机制。区政府聚焦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无工作的老年人实际困难,按照年龄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1320元补贴。目前,全区已累计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2亿元。四是增民利,实施长期照护服务。区政府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工作责任,逐步推动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29家,享受长护险待遇2265人。五是暖民心,激活互助关爱服务。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专项行动;连续2年以公益创投形式,委托社会组织为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重度失能老人和重残一、二级残疾人开展助浴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助浴服务2000余人次。六是强阵地,筑牢老年教育服务。利用老年日照中心、开办老年学校,推动养老服务向“助学”延伸。
02 注重系统谋划 发挥资源效能
一是围绕急难愁盼,构建梯次供给。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属地街道共同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竣工验收,确保新建配套养老设施全部用于区域养老服务。同时,各街道根据辖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通过置换、改扩建、提档升级等方式,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养老设施短板。截至目前,已建成社区综合为老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0家,基本形成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二是优化管理措施,鼓励连锁运营。打破原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小、弱、散”的现状,实施统一管理,将全区社区养老设施合理划分成5个片区,鼓励和支持运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扩大服务面,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养老服务的片区化、连锁化、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发展。制定了《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十条改革举措》,培育和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津牌”养老服务品牌。三是示范典型引领,科学精准服务。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中心一特色”的思路,打造“三入四嵌两助”“三站合一”示范型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树立标杆典型,推广经验模式,引领全区养老服务品质整体提升。在功能上区分“三区一平台”,在服务内容上打破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界限,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服务。四是做好审核监管,保证运营质量。区民政局认真审核每一家运营单位的设计方案和运营方案,努力打造示范型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树立标杆典型,推广经验模式,引领全区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整体提升。建立准入、退出机制,以中心使用率高不高、群众受益面广不广、获得感强不强为根本标准,进行评估考核,保障中心整体运营质量。
03激励社会参与 强化市场驱动
一是优化市场环境,加大资金撬动。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办坚持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益性养老机构,并对举办养老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区市场监管局为经营性养老机构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截至目前,全区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21家,其中,国办1家,公建民营3家,民办17家。积极推进公建民营,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对于实现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同等标准给予政策扶持。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低保、特困和“三无”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护理服务。目前,东丽区养老院已接收集中供养特困老人26人。二是推进医养结合,做好人才保障。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部门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和联办医疗机构。目前,我区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6所,其中养老机构设立综合医院4所,设立门诊部、医务室2所,纳入医保定点机构5所,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2所,进驻养老机构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1所。区民政局与天津市机电职业学院、石家庄文化传媒学校等4所院校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积极开展校政合作,建立养老机构高校实践基地,借助“海河英才”计划对技能型人才的引进政策,吸引表现优秀的毕业生留院工作,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问题。三是加强跟踪监管,强化行业管理。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实行“先评估后服务”“先评估后入住”“先评估后补贴”,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评估全覆盖。严格落实《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贯彻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实施民办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定期对养老机构的消防、食品、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住养老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