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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二批专业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完善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公开遴选第三方独立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设立且有意愿参与天津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评估组织。

二、遴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内外养老服务评估组织、养老服务评估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1.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3.评估人员参加过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或天津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并取得证书,或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评估机构近一年内未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有组织评估的能力,且不得参与本项目所涉及的养老服务或与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天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各区民政局也可以推荐报名。报送材料需真实无误,每项材料分别命名,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ylswzx@tj.gov.cn)。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1)

2.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以查询页面截图的方式报送):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组织(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

7.评估人员一览表及至少配置5名评估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8.承诺书(见附件2);

9.报名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影响力、组织服务能力等相关材料。

如有意向请按时报送以上材料,天津市民政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确定入围单位。

附件:

1.天津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天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张老师,022-23412040转8721;

                                 赵老师,022-23416023)

1.天津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doc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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