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
为准确掌握全市老年人口的“七普”最新数据和各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情况,请各区报送以下有关数据和材料。
一、有关数据
(一)老年人数据。主要指第七次人口普查老年人口主要数据,同时包含区城镇化率、区农村数量、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等情况(附件1)。
(二)养老设施。主要指各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需列出清单,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2021年新增设施请注明:
1.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附件2);
2.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附件3);
3.非社会化运营的照料中心(附件4);
4.老人家食堂运营情况(附件5);
5.吸引外资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统计表(附件6)。
二、有关材料
(一)养老品牌。各区推荐2个品牌养老机构或为老服务组织(企业),并附推荐材料(附件7)。品牌条件:
1. 理念先进、管理规范、团队过硬;
2. 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3. 具有成功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实践;
4. 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5. 群众满意度较高、口碑好;
6. 在本市甚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工作亮点。各区推荐2个(或以上)亮点项目(工作)并附推荐材料(附件7)。
(三)规划材料。包括:
1.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设施)规划;
2.区民政事业发展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
三、工作要求
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对报送的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要主动对接区统计部门,获取“七普”最新数据;要培育养老服务体系优势,塑造一批有品牌效应的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要系统总结居家、社区、机构多层面工作,挖掘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亮点项目(工作)。请各区于5月26日前上述材料(养老品牌、工作亮点、规划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到smzjsfc@tj.gov.cn,6月9日前上述数据(附件1-6)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到smzjsfc@tj.gov.cn。
附件:1.第七次人口普查老年人口主要数据统计表
2.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院)统计表
3.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统计表
4.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运营情况统计表
5.老人家食堂运营情况统计表
6.吸引外资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情况统计表
7.推荐材料模板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第七次人口普查老年人口主要数据统计表
单位: 区 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户籍 | 常住 | 城市 | 农村 | 比重最高的两个街道(乡镇) | |||||||||||
数量 | 比重 | 数量 | 比重 | 数量 | 比重 | 数量 | 比重 | 数量 | 比重 | |||||||
基础数据 (万) | 总人口 | |||||||||||||||
60岁及以上 | ||||||||||||||||
65岁及以上 | ||||||||||||||||
80岁及以上 | ||||||||||||||||
100岁及以上 | ||||||||||||||||
困难数据 (人) | 特困供养人员 | 集中 | 特困供养中的老年人 | 集中 | 有集中特困供养意愿的老年人数 | |||||||||||
分散 | 分散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占特困供养老年人比例 | ||||||||||||||
现行享受补贴的失能老年人 | 轻度 | 残疾老年人 | 空巢(独居)老年人(户)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户) | ||||||||||||
中度 | ||||||||||||||||
重度 | ||||||||||||||||
区城镇化率(%) | 区农村数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注:①建议与区统计部门对接,按七普数据统计。②区城镇化率和区农村数,由涉农区填报。③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指具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件的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量的比例。
附件2
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院)统计表
单位: 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性质 | 床位设置(张) | 现入住老年人(人) | 备注 | |
老年人总数 | 其中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数 | ||||||
本区是否能够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是□ 否□ | |||||||
本区有无再建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计划:有□ 无□ |
注: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院),即能够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的设施。
附件3
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统计表
单位: 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性质 | 面积 (平米) | 服务功能 | 现状 | 备注 | |||||
全日托养老 | 日间照料 | 上门服务 | 区域协调 | 已开展运营 | 正在建设 | 纳入2021建设计划 | ||||||
注:①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即具备全日托养老、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②性质,指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③服务功能和现状,在能开展服务栏打“√”;④面积要求大于800平米。
附件4
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运营情况统计表
单位: 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面积 (平米) | 类别 | 运营情况 | 备注 |
合计 | 目前,我区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中,正常运营的有 个,暂停运营的有 个,已关停的有 个。 |
注:①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指2008年以来,享受过市(区)财政建设补贴,未享受运营补贴的照料中心,不包含社会力量办照料中心。②类别,指城镇/农村。③运营情况,指正常运营、暂停运营、已关停。
附件5
老人家食堂运营情况统计表
单位: 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助餐机构性质 | 运营状态 | 备注 | ||
正常运营 | 运行困难 | 停止运营 | |||||
注:助餐机构性质,请按居委会、照料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他方式填报。类别,请按一级、二级填报。
附件6
吸引外资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情况统计表
单位: 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投资总额 (万元) | 面积 | 床位 | 运营模式 | 建设周期 | 预计开业时间 | 备注 |
注:请填报2021年本区吸引外资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情况。其中,类别按吸引外资、吸引社会力量填报。
附件7
党建红造就夕阳红
打造三位一体式养老服务机构(模板)
——××区养老品牌(工作亮点)推荐材料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成绩
三、做法成效
(要求:1.题目分主、副标题;2.内容大致分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和做法成效;3.字数不超4000字;4.字体及大小: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二号;副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三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三级标题,仿宋,加黑,三号;正文,三级仿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