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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天津日报:老年人助餐服务政策升级

7月9日,《天津日报》刊登《老年人助餐服务政策升级》文章,对市民政局加大老年人助餐补贴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报道。

《天津日报》原文如下

从2019年开始,在津沽大地遍地开花的老人家食堂让老人告别吃饭难题。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经过民意调查、专业机构评估,我市将对老年人助餐服务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加大助餐补贴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工作。

我市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点两年多来,共发生老年人助餐补贴120万余人次,根据2021年10月统计数据,我市共有老人家食堂1701个,其中,一级老人家食堂204个,二级老人家食堂1497个。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人用餐需求,我市对老人家食堂进行了全面“体检”,根据反馈意见,市民政局近日发布《关于完善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若干措施》。

市民政局养老处处长赵康建介绍,按照最早政策,助餐补贴是对于8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人,给予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限工作日)的助餐补贴,如今,调整为给予每餐3元的助餐补贴,每天享受1次,每周5次,限午餐或晚餐,不限工作日。过去,餐费标准是老人家食堂应提供价格为13元的标准套餐,各区可视情调整餐费标准,上下浮动不应超过30%。如今,老人家食堂标准套餐指导价格仍为13元,上下浮动调整为不应超过50%。


除了让老人享受“舌尖上的幸福”,我市还完善监督管理工作。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道(乡镇)与一级老人家食堂签订服务协议,开办一级老人家食堂的助餐服务主体应对近3年内没有食品安全重大违规情况作出承诺;街道(乡镇)要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加强二级老人家食堂管理,做好老年人助餐服务。老人家食堂应在正门醒目位置悬挂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监制的老人家食堂牌匾。区民政局要健全老人家食堂管理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和奖惩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渠道,定期检查老人家食堂相关服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老人家食堂的服务质量和安全。


如何找到最近的助餐服务?赵康建表示,可以关注“天津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助餐功能,在天津老人家食堂地图的指引下,找到离自己最近的老人家食堂,“涉农区的老年人也不用着急,我们已列出时间表,到2025年年底,原则上每个涉农乡镇至少建有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涉农区可以利用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助餐服务,也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社会化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应为所在地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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