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要求,近日,河北区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多措并举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保障工作。
01举措一.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补贴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区8千余户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过节费、供暖补贴、电费补助共计1512.14万元,确保各类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02举措二.提前发放救助家庭低保金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有能力备年货,为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提前发放2021年2月低保资金1324.96万元,提前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47.08万元,提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31.74万元,提前发放事实抚养儿童发放救助金9.35万元,确保全区困难群众过安稳年。
03举措三.组织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全面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位。春节前夕,充分发挥区扶贫助困专项资金作用,采取货币救助和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方式,为我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共计为1.1万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86.08万元、慰问品30291件,总价值超过169万元。
04举措四.落实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
采取临时救助形式,强化外地在津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帮扶,落实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金500元,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体现“城市温度”。
05举措五.加大特殊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力度
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实现特殊困难群众“人员分类、需求分类、管理分类、服务分类”精细化管理,摸清居住安排、过节需求等情况,网格员及时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群众购买生活用品、进行精神慰藉等。
06举措六.开展特殊困难群众走访探视
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上门走访及“早看窗帘、晚看灯”、“敲敲门、拍拍窗”邻里探访等形式,关心辖区内救助家庭,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重残人员身心健康,关爱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特殊困难群众关心关爱全覆盖。
07举措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
节日期间,将积极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春节专项救助行动,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大对大悲禅院商圈等公共场所和地区巡视力度,特别是加大夜间及恶劣天气时巡查频次,及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