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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工商联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迎接 2025 年 9 月 5 日我国第十个 “中华慈善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持续深化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扩大慈善文化覆盖面与影响力,落实国家相关统一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六部门起草了慈善文化 “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活动通知,用以指导机关党员、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主体弘扬慈善文化,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推动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凝聚向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通知》。

三、通知的核心内容

通知要求分八条,具体解析如下:

第一条,深入开展 “慈善文化进机关” 活动。机关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及慈善法相关法规。通过慈善文化讲堂、展览等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利用机关公共区域开展宣传。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慈善活动,提升慈善意识。

第二条,深入开展 “慈善文化进企业” 活动。各类企业应将慈善融入发展战略,多渠道宣传慈善文化与慈善法。支持企业以成立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等方式参与慈善,国企发挥资源优势,民企践行光彩精神投身帮扶。工会联动职工参与公益慈善品牌活动,拓宽参与渠道。

第三条,深入开展 “慈善文化进乡村” 活动。将慈善文化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慈善法列入基层干部培训。依托农村各类文化和产业载体弘扬慈善理念,组织文艺演出和志愿服务。带动农民学习慈善知识、参与慈善实践,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第四条,深入开展 “慈善文化进社区” 活动。依托基层服务场所宣传慈善法规,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完善社区慈善体系,培育慈善组织,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帮扶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慈善活动,依托志愿服务主题公园常态化推进志愿服务。

第五条,深入开展 “慈善文化进家庭” 活动。依托婚姻登记机关、文化场馆等开展家庭慈善教育,打造 “颁证仪式+慈善捐助” 等特色场景。推动慈善理念与文化服务融合,引导青年及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公益。通过公益节市集等活动,汇聚力量帮扶困境妇女儿童及家庭。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部署活动。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第七条,大力宣传推广。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推出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挖掘基层典型案例。讲好慈善故事,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八条,创新活动形式。各区应开展多样活动,宣传慈善法并展示慈善工作成效。鼓励慈善组织筹划参与性强的活动,聚焦成果转化。推动活动从 “广为人知” 向 “实效落地” 转变,让群众切实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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