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17:01
一、发文背景
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工作纳入行政审批事项后,为规范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章程修改核准的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及工作程序,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处研究制定了《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工作指引》。
二、政策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民政部1998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4版)》、《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津民发〔2024〕21号)等行政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
三、主要内容
《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工作指引》主要包含九方面内容。
具体为:(一)章程修改核准的适用范围。(二)章程修改核准办理的政策法律依据。(三)章程修改核准办理的受理及决策机构。(四)章程修改核准的申报条件。(五)章程修改核准的禁止性要求。(六)章程修改核准的工作流程,其中包含双重登记管理和直接登记两种情形的具体办理程序。(七)章程修改核准的具体申报材料。(八)章程修改核准的材料下载路径、线上申报网址及线下办理地址。(九)章程修改核准材料受理后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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