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开展天津市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5〕5号 )要求,开展我市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

二、参加范围是哪些?

答: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的规定,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三、填报年度工作报告的网址是哪个?

答:https://cszg.mca.gov.cn

四、对填报系统有疑问怎么办?

答: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五、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布地址在哪里?

答:市民政局在收到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完成形式审查后,在“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公开上述所有材料。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