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04 10:45
一、政策制定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加强本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定此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正文分为八个篇章,第一章为总则,从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和三类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等方面作出阐释;第二至六章分别为轮候申请、受理初审、入住评估、审核批准、入住办理,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入住的程序;第七至八章分别为监督管理和附则。
主要举措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孤寡、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把有意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分为三类:分别为基本保障对象、优先保障对象和社会服务对象,并对每类保障对象进行明确,经评估审核后按规定进行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