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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解读一: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中是何定位? 

答:嵌入式机构既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又为小型化养老机构;其备案管理、服务规范、运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参照养老机构执行,其主体服务、数据填报参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执行。嵌入式机构以机构养老服务为基础,依托托养床位提供稳定现金流,确保其生存;以社区养老服务为核心,依托日间照料场所和设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一站式服务,扩展其影响;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依托专业照护人员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等居家上门综合型服务,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延伸其服务;以连锁经营为模式,推动专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品牌化经营,增强其造血功能,推动嵌入式机构可持续发展。

解读二:各区的行政区划表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照《天津市行政区划代码表》

https://mz.tj.gov.cn/BMFW1537/wyc/xzqhxxcx/202304/t20230425_6215701.html

解读三: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由谁来组织实施?

答:区级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嵌入式机构备案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定期掌握登记底数,调研摸排实际运行情况,确保备案准确性和实效性。

解读四:有些养老院可以既备案为养老机构又备案为嵌入式机构吗?

答:不可以。同一地址(门牌号),不得既备案为嵌入式机构,又备案为养老机构。

解读五:已参照养老机构备案的还需重新备案吗?

答:需要。对已完成备案但不规范的,或已按养老机构备案的,各区民政局要指导嵌入式机构按照此通知要求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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