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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更好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起草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与策略、养老服务设施、救助管理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其他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依据、名词解释、市级设施情况表和规划图集11个部分、32款内容。

《规划》可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总则,包含第一,二章,明确规划目的、对象、范围与期限,提出民政服务设施发展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与策略。第二板块为各类民政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要求,包含第三,四、五、六章,分别为养老服务设施、救助管理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及其他社会服务设施。第三板块是规划实施保障与其他解释说明附则,包括规划依据、名词解释、市级设施情况表和规划图集。

三、《规划》的总体目标 是什么?

坚持民政事业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能属性,到2035年,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匹配的民生民政保障体系,全面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格局,建立覆盖城乡、层级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民政服务设施体系。

四、《规划》如何构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格局?

到2035年,全市形成“津滨双城六片区多节点”的养老服务设施整体格局。将“津城”核心区作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提升的核心载体,“滨城”核心区作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完善的主要地区,“津城”和“滨城”的六大主城片区作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增长区域,武清城区、静海城区、宝坻城区、宁河城区、蓟州城区等区域性节点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特色化发展节点。

五、《规划》在救助管理设施建设方面提出怎样的要求?

促进市区两级救助管理设施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落实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提高现有救助管理设施的服务能力,满足人口持续增长带来的发展需求;适应救助管理群体的需求变化,满足日益增长多样化的救助管理需求。

六、《规划》在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方面提出怎样的要求?

促进儿童福利设施高质量发展,体现规划保障性、普惠性;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同时加快推进儿童福利设施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设施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

七、如何保障《规划》实施?

一是完善规划实施的责任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协调。二是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三是强化设施与用地保障加大民政主管部门在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全过程参与度。四是加强规划衔接与引导,制定区级专项布局规划,落实本规划对各类设施布局原则和规模的要求以及市级设施的用地和建设规模,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区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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