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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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和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的决定》
政策原文:

1.发布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和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表彰决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表彰先进,充分肯定我市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我市社会组织工作者昂扬向上、守正创新、协调配合、依法守法的工作风采。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励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组织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接续奋斗

2.这次共表彰多少家社会组织和多少名社会组织工作者?

答:自下而上推荐申报、意见征求、社会公示、评比审定等程序,天津市民政局决定向100家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授予“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称号,99名从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同志授予“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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