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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出台背景

公益性骨灰堂是满足农村村民骨灰安置需要的基础性殡葬服务设施,加强公益性骨灰堂规划建设和服务管理,是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的客观需要。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补齐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短板,引导骨灰堂规范建设管理、持续优化服务,更好适应殡葬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397-2016)》《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关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一是优化公益性骨灰堂规划布局。明确公益性骨灰堂的规划布局要坚持“便于管理、方便群众、节约土地、提高利用率”的原则,与具有骨灰存放功能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墓地统筹规划、互为补充。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建设1个街镇级公益性骨灰堂。二是规范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明确要严格控制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用地面积,具体用地规模要根据骨灰存放格位建设数量、服务覆盖范围、单位用地指标确定;要严格控制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筑面积,要按照《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397-2016)》中骨灰楼相应类别的建设规模确定,并不超过其上限;要严格控制区级、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模;要严格公益性骨灰堂建筑规范,建筑立面风格应采用中式陵园风格,颜色以青灰色为主等。三是规范公益性骨灰堂设立许可。明确设立公益性骨灰堂,应当符合本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取得行政许可,并依法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施工、验收等手续。四是规范公益性骨灰堂服务管理。明确政府兴建主体责任,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并由区民政部门或街道(乡镇)负责直接管理,或委托相关机构管理;加强服务收费管控,确保收费规范合理;着力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并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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