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为什么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审议通过,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了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成果,是我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有利于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打造融合高效的基层治理格局,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推进新时代街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如何理解《条例》的主要精神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推进深化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破解瓶颈问题,构建简约高效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条例》强化了街道办事处在基层治理中的战区地位,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提升善治水平。《条例》紧贴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新任务,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公共公务、公共管理和平安建设,整合资源,凝聚力量,齐心协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主要任务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形成统筹推进、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采取学习培训、主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组织学习,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要做到全员覆盖、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载体,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普及《条例》内容,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街道工作,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