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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为什么要开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有关工作?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之底,这类群体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法定义务人,是生活最困难、自理能力最弱的一类群体,开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有关工作,切实保障此类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织密编牢民生保障网,弥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短板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要开展哪些工作?

一是定期逐人逐户深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走访摸排,检查照料服务落实情况,详细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是全面落实《天津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依法保障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考虑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情况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供养方式。

四是加强委托照料服务与相关服务项目的衔接,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类型,全面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

三、如何保障照料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区民政局、街道(乡镇)和照料人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二是强化资源保障,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做好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以及丧葬事宜等方面做出明确。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多种监督途径和考核机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督促照料服务内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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