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取消《遗体火化证》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11:09
为贯彻落实我市“一制三化”改革部署要求,深化“五减”措施实施,进一步做好“减证便民”工作,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天津市范围内各级殡葬服务单位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或提供《遗体火化证》。原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火化证明的,凭财政统一印制的带有财政部门和火化服务单位印章的票据作为遗体火化的有效证明。
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