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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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08:4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公开政府信息756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28件,完成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8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围绕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民政政策、工作动态、发展成果,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上年结转3件,办结50件,结转下年2件,申请和答复的渠道包括政府信息依申请平台、信函和当面递交,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公文制发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前置审查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强化信息制作处室的“第一责任”意识,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统一归口审核把关。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核的公文共82件,其中主动公开率34.1%,依申请公开率29.3%(依申请公开24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完善政策问答库建设,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频次多的民生事项,梳理政策要点,细化服务指引,编制条目清晰、语言通俗的简明问答,切实提升政策查询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同步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依托门户网站和“天津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动态推送民政政策解读、工作进展和服务资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频次与覆盖广度。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动态发布政务信息379条,累计访问量131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900余条,用户量达15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公开监督体系,形成制度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确保现行有效文件底数清、状态明。是加强内部督导检查,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督促提醒,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前内容校核、保密审查和技术检测,杜绝错敏信息上网,守牢安全底线。是主动引导社会参与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主动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广泛吸纳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基层代表和普通群众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1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76.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3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1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0

0

2

0

0

20

(七)总计

40

0

0

2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1

0

1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促进治理、提升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政策解读的穿透力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涉及民生政策的解读文件,只侧重于条文释义,而对政策出台背景、适用对象界定、办理流程指引及实施后带来的实际便利阐述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多平台发布协同性需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服务窗口之间信息更新节奏还不够同步,数据同源管理机制尚未完全贯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的传播力。三是全流程管控精细度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保密审查、舆情风险评估联动机制有待健全,部分文件在确定公开属性时标准把握不准,存在认定偏差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重点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着力提升政策传播实效,推行“政策背景+核心条款+常见问答”的系统解读模式,围绕群众办事堵点难点制作场景化、对话式解读产品,推动政策从“文件语言”向“百姓话语”转化。二是着力推进发布体系一体化建设,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中枢、移动端为延伸、线下渠道为补充的全链条信息发布网络,严格执行“同一事项、同一口径、同步更新”标准,确保多平台信息发布的一致性。三是着力完善制度支撑和技术保障,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规定,细化各环节责任清单和审核要点,将公开要求嵌入公文运转、会议决策、执法公示等关键流程。定期开展实务培训和典型案例剖析,提升业务处室政策把握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