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天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草案)》以及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市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及附注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我局在总结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参考其他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做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的咨询要求,我们依托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相应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我局文件及信息。同时,在局网站设立咨询解答类栏目,方便群众根据自身情况了解相应的政策。2007年11月运行以来,系统保持正常平稳,解答群众咨询两千多件。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并指定局信息中心的一名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员。为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展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刻制了专用印章,设置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话,配置了专用打印传真机,在局信访接待室设置了信息查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在民政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链接。
(二)扎实抓好制度建设
经过两年多的摸索,我局逐渐形成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行机制。主动公开由信息制作或保存部门(或单位)负责认定是否公开,凡确定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局保密办审查后送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发布。依申请公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受理,业务处(室)、相关单位负责拟写答复内容,再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申请人。为配合此机制运行,我局制作了《天津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登记薄》、《天津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单》。在实际工作逐渐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等制度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51件;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3件;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52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截止2011年2月,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161487人次。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信息。
2、优待抚恤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认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为部分残疾军人配发辅助器具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政策适用问题的函复>的通知》等信息。
3、烈士褒扬与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开展天津市<建国后烈士纪念馆>烈士遗物征集活动的通知》等信息。
4、退役士兵安置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复员退伍军人的决定》、《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转业复员士官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5、社会救助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关于表彰救灾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调整城乡特困救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城乡分类救助政策的通知》等信息。
6、自然灾害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做好玉树“4.14”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7、社会福利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部署2010年20项民心工程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街头生活无着人员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世博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资助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成立天津市民政局促进老年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的通知>的通知》等信息。
8、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评选第二届社区居委会“十大女杰”的通知》、《关于做好天津市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关于统一使用“天津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国村民自治展示中心”史料征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社区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提高我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等信息。
9、婚姻登记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授予天津市民政局等737个婚姻登记机关“2009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的决定>的通知》、《关于推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的通知》、《关于规范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启用婚姻收养登记专用章的批复》、《关于印发<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等信息。
10、收养登记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启用新式收养登记字号的通知>的通知》等信息。
11、殡葬管理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规范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关于建立丧葬祭奠网络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专项治理乱烧纸钱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社区祭奠设施(花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创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关于对丧事中违规焚烧花圈花篮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和共青团员文明举丧承诺>的通知》等信息。
12、我局内部建设类信息
公开了《关于天津市民政系统开展第五届“文明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局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民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关于推荐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关于2009年至2010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的通报》、《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政系统信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天津市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我局除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传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外,还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链接及专栏,及时发布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法规和网上办事栏目,方便公众查询我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根据市政府《关于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通知》,关于在市和区县的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分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规定。我局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相应的纸质文件信息,供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民政局在建立和完善各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2010年,民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4件;传真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方式0件。
民政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经全部按时答复。目前,我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0年,民政局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处室和各直属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制发的公文类信息公开不够充分,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有一些距离。
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增加专职工作人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应该积极主动的把群众在依申请公开信息中关注较多的问题及时主动公开,节省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时间。
今后,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应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内容上,应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确保及时、准确答复群众提出的申请,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
件 |
54 |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
件 |
52 |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
件 |
0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1 |
机构职能 |
条 |
0 |
2 |
政府规章文件 |
条 |
0 |
3 |
规划信息 |
条 |
0 |
4 |
统计信息 |
条 |
0 |
5 |
政府工作报告 |
条 |
0 |
6 |
财政报告 |
条 |
0 |
7 |
行政收费 |
条 |
0 |
8 |
政府采购 |
条 |
0 |
9 |
行政许可 |
条 |
0 |
10 |
重大建设项目 |
条 |
0 |
11 |
教育医疗 |
条 |
0 |
12 |
社保就业 |
条 |
0 |
13 |
民政助残扶贫 |
条 |
52 |
14 |
突发事件处置 |
条 |
0 |
15 |
食品药品监管 |
条 |
0 |
16 |
产品质量监管 |
条 |
0 |
17 |
安全生产监管 |
条 |
0 |
18 |
环保公共卫生 |
条 |
0 |
19 |
市政府重要会议 |
条 |
0 |
20 |
人事任免 |
条 |
0 |
21 |
其他服务事项 |
条 |
0 |
22 |
其他公开信息 |
条 |
2 |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
件 |
0 |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
件 |
0 |
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件 |
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3.网上申请数 |
件 |
4 |
4.其它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1)“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0 |
(4)“免予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5)其它原因 |
件 |
0 |
公众查阅文件数量 |
件 |
0 |
公众复印文件数量 |
件 |
1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
人 |
0 |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0 |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
人 |
0 |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0 |
表3:培训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培训次数 |
次 |
0 |
培训人数 |
人 |
0 |
表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其中:1.行政复议执行的数量 |
件 |
0 |
2. 行政复议撤销的数量 |
件 |
0 |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其中:1.判决执行的数量 |
件 |
0 |
2.判决撤销的数量 |
件 |
0 |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民政局网站(www.tjm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邮编:300381,电话:022-23412973,电子邮箱:(tjmzzfxxgk@tjmz.gov.cn)。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