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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3-03-15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监督、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年初民政工作会议上,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将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同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调整充实了由张中华局长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和责任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坚持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大幅度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与实效性。

    (二)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将民政工作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信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在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及时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减灾、社会事务等最新政策文件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我局信息公开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民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发布。设立民政论坛,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以民政助残扶贫类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6条,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46件。民政局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达188872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66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为12件,均为网上申请,答复率为100%。答复意见中,全部为“同意公开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于进一步畅通,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工作协调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2013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政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社会救助、救灾减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会事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益类社会团体、基金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招录、机关预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是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

 

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