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全面提高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标,以推进行政工作透明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为重点,以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为抓手,完善规范制度,强化政策解读,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作用。
(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同步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修订完善了《天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天津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流程、时限等内容,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范畴。加强民政重大信息公开,将民政工作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信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数据统计等信息在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提高民政重点信息公开透明度和细化度。扩展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救灾减灾、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及时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媒体宣传力度,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五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编制《天津市民政局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天津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各处室、单位行政职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等情况,细化各部门行政岗位职责,并在民政系统办公内网公示,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四)加强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工作,特别注重社会救助、社区管理、婚姻殡葬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就代市政府起草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反馈结果。加强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对于涉及民计民生的重要政策,将政策公开、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统筹考虑,将政策解读纳入政策制定总体方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公开。
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全年发布官网信息2214条,微博636条,微信公众号信息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申请29件,全部为网络申请,已按照规定全部办结。其中,属于已公开范围信息3件,同意公开答复21件,依照法律法规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规创制、内容拓展、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着内容有待深化、渠道有待拓展、流程有待严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信息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制度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强主动公开文件自制定、出台、公开、寄送等重要环节的留痕管理和存档管理。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分工,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继续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推进公益类社会团体、基金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增加政策解读频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保障。以市政府绩效考核为标准,严格督查督办,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加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官方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时效性发布,增加人性化回应,真正打造民政与群众“零距离”互动平台。
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表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