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标,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为重点,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分别指定1名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同步落实,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局办公室协调配合,在局机关范围开展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二)制度建设情况。修订完善了《天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天津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流程、时限等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加强民政民生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将民政工作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信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数据统计等信息在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以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救灾减灾、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通过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民政局官网进行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供我局制定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修订调整《天津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各处室、单位行政职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等情况,细化各部门行政岗位职责,并在局官网进行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加强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工作,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通过专家座谈、官网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四)落实《2017政务公开要点》中我局重点事项的公开公示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我局应公开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和相关信息等情况,我局按照要求,在局官网长期设立专栏,及时公开最新低保救助政策,并对全市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户主姓名、成员姓名及发放金额进行长期公示。同时,督促各区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公示栏,对辖区内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致困原因、救助金额等进行公示。
(五)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将政策解读纳入《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报送市委、市政府公文和有关材料时限规定和质量把关的通知》,涉及民生的重要文件出台前,将配套的政策解读材料作为发文要件一同报审。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7〕8号)、《天津市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80号)、《天津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津政办发〔2017〕76号)、《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津政办发〔2017〕106号)等文件,报送时均将原件附政策解读材料同步报送。同时,通过天津政务网、市民政局官网、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新闻采访等途径,及时做好对涉及民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法规的政策解读工作。组织了2017年市民政局年度新闻发布会,由我局主要负责人吴松林同志担任发言人、分管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刘丽红同志主持,对今年我局承担的20项民心工程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发布和答记者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天津日报等30余家媒体参加发布会。与天津日报集团合办《天津日报·民政周刊》,每周一期对民政重要政策进行公开解读,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件,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公开。
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全年发布官网信息1326条,微博273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7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申请52件,其中,网络申请43件,信函申请7件,当面申请2件,已按照规定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公开范围信息5件,同意公开答复3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5件(理由均为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民政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吕某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市民政局2017年4月份作出的《予以公开告知书》一案,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民政局作出的《予以公开告知书》,责令市民政局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目前已经按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