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天津市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承办部门要做好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请及时整理好归档材料。
2024年2月5日
天津市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天津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 |
社会救助处 |
2024年5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