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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26 13:5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民执法罚〔2025〕1106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广播电视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1200005009229334

处罚事由:

协会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接受2022年度社会组织监督检查,构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类别:

警告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26

处罚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救济途径: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